即日起受理補助申請「擴大標竿國際學術合作計畫」補助,歡迎有興趣之師長踴躍申請,申請表格與相關說明請參考本文附檔。
💡研提方向:應為展現本校優勢特色與申請團隊專長,透過國際合作加乘研究量能,符應高教深耕計畫質量化指標。
💡計畫目標:為具體提升本校整體研究影響力,並積極以優質成果吸引國外學研機構共同提供資源,持續擴大育成跨國研究團隊。
💡申請對象:計畫主持人須為本校師長
💡審查重點:
1. 是否符合指定合作對象:本申請合作對象為標竿學校TAMU
2. 是否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:於 115/12 前共同申請國際合作計畫(如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-on方案、教育部UAAT各區域聯盟子計畫等)
3. 是否擬發表國際合作期刊論文:於 115/12 前發表至少1篇國際合作期刊論文(Q2以上)
4. 是否擬發表國際合作合作專書:於 116/12 前發表1本國際合作專書
5. 本校計畫主持人國際合作經驗
6. 國外合作對象之國際學術表現
7. 其他加分項目
2. 是否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:於 115/12 前共同申請國際合作計畫(如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-on方案、教育部UAAT各區域聯盟子計畫等)
3. 是否擬發表國際合作期刊論文:於 115/12 前發表至少1篇國際合作期刊論文(Q2以上)
4. 是否擬發表國際合作合作專書:於 116/12 前發表1本國際合作專書
5. 本校計畫主持人國際合作經驗
6. 國外合作對象之國際學術表現
7. 其他加分項目
💡經費補助原則:
1. 每案補助經費總額 17 萬,補助類別為業務費、國外差旅費及設備費(設備費至少須編列 5 萬)
2. 規劃項目如邀請國外學者蒞校、研究耗材、國外差旅費及研究設備等項 目;研發處得視預算經費,審核並酌予補助部分經費及項目。
3. 獲本補助者,應循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、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及本校相關經費使用與經費核銷規 定辦理。
4. 執行成效評估
研發處為評估整體計畫成效,得按審查重點項目,追蹤計畫執行進度、 實際成果及目標達成情形。
本校計畫主持人於 114/12 須繳交年度報告至研發處(格式另行寄發)。
✨申請書請參考附件✨2. 規劃項目如邀請國外學者蒞校、研究耗材、國外差旅費及研究設備等項 目;研發處得視預算經費,審核並酌予補助部分經費及項目。
3. 獲本補助者,應循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、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及本校相關經費使用與經費核銷規 定辦理。
4. 執行成效評估
研發處為評估整體計畫成效,得按審查重點項目,追蹤計畫執行進度、 實際成果及目標達成情形。
本校計畫主持人於 114/12 須繳交年度報告至研發處(格式另行寄發)。
有興趣申請的師長,敬請將「標竿學校傑出學者訪校與授課申請資料表」於 7/10(四) 中午12:00前填寫完整,並回傳至 anything5220@nchu.edu.tw,將有專人與您聯繫。
